京教人〔2023〕7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教委有關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京發〔2018〕25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人〔2022〕2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高質量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特級教師在師德修養、立德樹人、教育教學、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方面的作用,根據原國家教委、人事部、財政部《特級教師評選規定》(教人〔1993〕38號)和《北京市特級教師管理辦法(修訂)》(京教人〔2015〕12號)等文件相關要求,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于2023年開展新一批北京市特級教師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對象
(一)評選范圍
本市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區干部教師培訓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少年宮(含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館、站)、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
(二)評選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職在崗的符合參評條件的教師。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公民義務;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2.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幫助學生養成良好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為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堅持五育并舉,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引領和示范作用。
3.具有系統深厚的專業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先進,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積極開展所教學科課程與教材改革,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創新教育教學;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教育教學業績顯著。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理論研究,形成具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與推廣價值。
5.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積極承擔培養和指導青年教師任務,在提高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水平、專業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實際工作效果等方面成效明顯;積極參與教育綜合改革,在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發揮引領和輻射作用,為本校和本區骨干教師隊伍建設做出貢獻。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且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含)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幼兒園教師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含)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除滿足上述評選條件以外,下列各類人員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中小學專任教師參評特級教師,須在近五年內承擔過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研究課1次或承擔區級教育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研究課不少于3次;近五年來所承擔的教學工作周課時數不少于8課時(除學校正職領導以外兼課的行政人員,周課時數不少于6課時)。
2.教研員參評特級教師,須在教學一線任教9年(含)以上。任教研員后,經常深入教學一線示范教學、聽課、評課,指導教育教學,完成規定的教研工作;以多種形式指導教師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善于發現并總結推廣優秀成果,得到教師充分認可。近五年內主持并承擔完成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科研項目),或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近五年所承擔的教學工作按照(二)1執行)。
3.幼兒園教師參評特級教師,應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學前保教工作經驗,教育教學思想先進,在本市學前教育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并發揮引領示范作用(近五年所承擔的教學工作按照(二)1執行)。
4.學校正職領導參評特級教師須在參評學科承擔教學工作,近五年所承擔的教學工作周課時數不少于4課時。在規范科學管理、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提升教育質量、提高辦學水平等方面經驗豐富、業績突出。
5.在中小學校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導員、班主任、專職團隊輔導員,以及按干部管理權限、經上級管理部門備案的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的副主任、主任、副校長參評特級教師,近五年來所承擔的德育教學工作周課時數不少于6課時。能夠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開展德育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貢獻突出;在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能夠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三)在同等條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1.積極參加教師交流輪崗,截至本學期末已完成全職交流輪崗一學年及以上且表現突出的教師,到京外地區參加全職支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現突出的教師;
2.國家級、市級勞動模范;全國優秀教師、北京市優秀教師及相當榮譽稱號獲得者;
3.堅持在鄉村學校、特教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0年(含)以上的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20年(含)以上的教師。
三、評選名額
全市擬評選特級教師 221名左右。推薦名額見附件1。
四、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單位考核推薦
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可自主向所在單位提出參評申請。由所在單位組織進行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少于所在單位在職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薦的比例不低于參加測評人數的三分之二(含)。同時征求被推薦教師所教學生及家長意見。
(二)區遴選推薦
各區教委要成立特級教師評選推薦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對參評教師的師德和教育教學效果,進行綜合評議,并提出評議意見。區評選推薦領導小組根據民主測評和專家評議意見,擬定推薦人選,并將推薦人選的名單及其業績在本區教委網站進行公示,同時紙質材料由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確無不良反映,報經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上報市教委。
(三)專家評審與批準
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組成由業務主管部門領導、教育領域專家和特級教師等參加的特級教師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下設學科評議組,由5—7名專家組成,負責對區
教委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審查書面材料、說課和答辯等,答辯時間另行通知)。學科評議組提出評價意見,作為評審的
重要依據。評選委員會對學科評議組推薦人選進行評審,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全體參會委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為通過。通過名單經市教委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經市教委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定,報市政府批準。
五、材料報送要求
各區教委及市教委有關直屬事業單位請于2023年7月13日前將推薦名冊及個人申報材料按照以下要求報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
(一)個人材料按每人一袋準備,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編號(編號按申報者所在區、學校類別、申報學科順序編寫,如:東城區中學數學第一號,編號為:東中數1號)、姓名、單位、學科,具體材料包括:
1.北京市特級教師申報表(附件4)一式7份;
2.相關獲獎、最高學歷、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1份(原件由區教委主管部門審核),代表本人業務水平的論文或論著不超過3件(均需原件);
3.北京市特級教師推薦人選民主測評結果表1份(附件3)。
(二)北京市特級教師人選推薦名冊1份(附件2,通過信息系統報送電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評選推薦的組織工作。嚴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確保評選質量。
(二)各區在特級教師評選推薦工作中,要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堅決克服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現象,強化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突出教育教學實績,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引導教師上好每一節課、關愛每一個學生。在推薦工作中,重點要向中小學教育教學第一線工作的教師傾斜。
(三)教研員和學校正職領導的參評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20%。
(四)各區推薦的特級教師人選要兼顧各類學校的比例以及各學科之間的平衡。
(五)評選范圍內的他辦校(園)按照屬地的原則進行申報推薦。
市教委聯系人:陳靜 聯系電話:66074788
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聯系人:李榮 聯系電話:82089636
電子信箱:rsglfw@bjedu.cn
地址: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東城區鼓樓外大街56號配樓一層)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2023年北京市特級教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北京市特級教師人選推薦名冊樣表
北京市特級教師推薦人選民主測評結果表
北京市特級教師申報表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