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印發《2018-2020年支持民辦學校提高辦學質量項目管理辦法》(京教財〔2018〕7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的制定背景
國務院、教育部先后提出,要求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兩為主”和“兩納入”的政策,同時,我市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進入重要時期。
二、《辦法》的制定目的
為支持民辦隨遷子女自辦校完善基本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施設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對自辦校的資金支持力度,特制定《辦法》。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六部分。第一章總則,明確《辦法》出臺的背景,適用范圍,界定《辦法》實施對象;第二章項目內容,明確《辦法》的制定目的及落實依據;第三章組織管理,明確任務分工機制和流程要求;第四章經費管理,明確經費補助標準及使用要求;第五章監督檢查,強調對項目相關部門要進行績效考評、審計等方式的監督檢查;第六章附則,對其他方面進行了說明。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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