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范2018年市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
(一)各招生學校要牢固樹立服務首都的意識,圍繞首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對職業技術人才的需要和市民對職業教育多樣化的需求,通過認真落實招生計劃,進一步明確辦學定位,突出職業教育特色。
(二)各校要進一步整合融通各級各類優質教育資源,探索優質高效育人的教育發展新模式。對接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改革專業設置,調整教學計劃,全面加強校企合作,提升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增強職業教育對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力和影響力。同時,要統籌好招生、培養和就業工作,提高人才培養的適應性。
(三)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招生工作。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開展招生工作。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自覺維護招生工作秩序,未經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到京外招生。
二、關于藝體類學校招生的相關規定
(一)藝體類中等專業學校、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從外省(市、自治區)招收的學生,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招生部門批準,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后,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將錄取名單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學校自行辦理北京市城鎮集體戶口手續。
(二)藝體類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在校期間戶口不得隨意轉出;應屆畢業生在京報考高等學校,藝術類考生只準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藝術類專業,體育類考生只準報考體育類單獨招生。未被高等學校錄取或未能擇優錄用的畢業生,其戶口當年必須轉回生源所在地。
(三)北京體育職業學院招收的外地生源,在完成三年中專學段教育后,運動成績達到入隊水平,通過校內升學考試后,可升入兩年制高職學段學習。未符合升學條件者頒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證書,其戶口當年必須轉回生源所在地。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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