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印發《北京市中小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四個一”活動項目管理辦法》(京教財〔2016〕25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的制定背景
《北京市中小學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4〕52號)明確提出,北京市學生在中小學學習階段要至少走進一次國家博物館、首都博物館和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參加一次天安門升旗儀式,市教委決定在全市實施中小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四個一”活動。
二、《辦法》的制定目的
為加強中小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四個一”活動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經費使用效益,保證活動組織規范化、活動內容標準化和活動設計科學化,切實推進中小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工作,特制定《辦法》。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五部分。第一章總則,明確《辦法》出臺的背景,適用范圍,界定《辦法》實施對象;第二章組織與管理,明確經費分擔、任務開展等分工機制和工作流程要求;第三章經費管理,明確經費補助標準及使用要求;第四章監督檢查,強調對項目相關部門要進行績效考評、審計等方式的監督檢查;第五章附則,對其他方面進行了說明。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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