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號)和《關于上網公布學風建設“三落實、三公開”有關材料的通知》(教技司[2014]89號)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文件。用以切實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屬高等學校的學風建設,倡導嚴謹的學術風氣,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促進北京地區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文件適用范圍和對象
明確其實施范圍為“北京市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并闡明了學風建設的重要性,明確了《實施細則》的適用對象為“高校教師、專職科研人員和學生的學術研究和教育教學活動”。
三、文件規定的市屬高校學風建設原則
文件明確了高校學風建設的原則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教育和治理相結合,把端正學術風氣、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納入高校學風建設的整體工作之中。
四、文件明確的學術不端行為范圍
文件明確了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包括: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偽造注釋;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五、文件對高校學風建設的基本要求
文件明確,高校是學風建設的責任主體,高校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高校應通過教育引導、制度規范、監督約束、查處警示,形成長效機制。
高校應加強宣傳并公開學風建設工作情況,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學風建設專欄,發布學風建設的實施情況,公布學風建設的年度報告,公開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結果。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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