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500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20〕22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結合當前我市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具體情況,現就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評選范圍和對象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普通高中學校(含市屬高中學校和統籌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對象及其子女、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學生。已在宏志中學、宏志班及內地民族學校、內地民族班就讀的學生不再享受此政策。
各中央在京高校附屬高中學校可參照執行。
二、評選條件
參評學生在2020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學,符合如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熱愛集體,樂于助人,學業成績優良,在德、智、體、美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三、評選時間
2022年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推薦、評選工作即日起至11月28日結束。各區應于11月30日前將加蓋區教委公章的《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獲獎名單》(附件1)電子掃描版發至郵箱(zzglk@bjedu.cn),同步組織獲獎學生所在學校將獲獎學生信息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和北京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并對本區獲獎學生信息進行在線審核上報。
四、評選流程
1.學校應嚴格依據評選范圍、對象和條件,按照報名推薦、民主評議、材料審核、全校公示等程序,擬定初步名單,組織學生認真填寫《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推薦、申請表》(見附件2),并在“學校推薦意見”欄就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表現出具鑒定意見后,報區教委。
2.區教委主管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內所有參評高中校的學生參評資格、學校推薦意見等進行審核并出具評審意見,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后備案。
五、相關要求
1.各區教委負責組織轄區內所有高中校開展宏志獎學金評選工作,需按照《辦法》和本通知要求,明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組織協調,確保按時完成。
2.各區教委應將《辦法》和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每所高中校和每位高中學生,廣泛宣傳動員,保證各個年級符合條件的學生都能夠知曉這項政策,并隨時對學校的評選過程進行監督指導,確保公正、公平、公開。
3.各區教委原則上要按照分配名額等額評選(詳見附件3),必須嚴格審核參評學生資格,不得降低要求。宏志獎學金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和北京市學生資助系統中的信息審核通過后,由學校及時足額將獎學金發放到獲獎學生銀行卡中。
聯系人及電話:
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馬 梅,64226230
市教委基礎教育二處 張延書,51994770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獲獎名單
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推薦、申請表
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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