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建〔2021〕4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學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通知》(教發廳函〔2021〕6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印發〈北京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點〉的通知》(京政汛發〔2021〕1號)、市地質災害防汛專項分指揮部《關于印發〈北京市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地汛指〔2021〕2號)有關要求,做好本市教育系統2021年度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防治責任
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部、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守“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少影響”的工作目標,切實保障學校、廣大師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以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市教委是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成員單位,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本市教育系統的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工作。本市教育系統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市教委主任擔任總指揮、主管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機關相關處室、各區教委、燕山教委、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高等學校、市教委直屬單位組成。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抗旱和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執行《北京市教育系統防汛應急預案》(京教建〔2020〕4號)的要求,落實以黨政一把手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制,成立專項工作指揮部或領導小組,完善應急預案、培訓演練、重大事項報告、值班值守、監督檢查等制度和防治措施,明確2021年度的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把每一項工作,每一個工作環節都落實到具體承辦部門、具體責任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聯動機制
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屬地黨委、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為屬地提供具備條件的學校做為臨時避險場所;加強與應急管理、規自、住建等政府部門的溝通配合,在災害應對、應急救援、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中協同一致,建立信息快速反饋與共享的聯動工作機制,形成災害防治的最大合力。
三、開展培訓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各成員單位要組織管理人員開展培訓,使各層級管理人員都能夠熟悉掌握指揮體系、預案內容和處置流程,提高指揮人員的決策指揮能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利用宣傳欄、校園廣播、微信、致家長的一封信、主題班會等媒體工具,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與避險自救能力。
四、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隱患
各成員單位要在汛期來臨前,提前儲備排水泵、沙袋等常規防汛物資,組建應急搶險隊伍,完成校舍和在施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與防治工作,建立隱患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筑設計標準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的有關規定,對校舍進行排查,對不安全校舍、抗震不達標校舍,要及時建立臺賬,及時開展校舍鑒定、抗震加固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屬地政府,做好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學校的搬遷與防治工作。
五、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汛期值班“在崗、在職、在責”,遇有降雨預報時,要提前部署防范應對措施,加強各重點部位現場布控。遇有暴雨、洪水、山洪及地質災害等預警發布時,要及時啟動響應,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遇有突發事件,要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信息,不得瞞報、虛報、漏報、誤報。
請各成員單位于5月20日前將本單位的《2021年度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2021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的電子版報送給市教委基本建設處(電子郵箱:dhk@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1年5月6日
2021年度教育系統防汛抗旱及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
2021年度教育系統安全隱患排查臺賬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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