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0〕513號
各有關院校:
根據《北京市高等學校菁英獎學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京教外〔2019〕22號),我委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北京市高等學校菁英獎學金項目的預申報和評審工作。經學校申報、專家評審、我委審核等程序,最終認定23個學校(名單詳見附件)入選。現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院校要貫徹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做好教育對外開放工作的有關精神,通過項目開展推進高校人才培養、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和科學研究水平提升,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二、入選的菁英獎學金項目為2021年度項目,市教委將對入選高校自我驗收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各校獎學金項目執行情況進行二級驗收。
三、入選高校要負責本校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驗收并列入學校的績效管理范圍,制定本校管理辦法,做好選派學生公示、學習效果評估等相關工作。
項目執行工作將視疫情情況確定。請各院校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和項目管理辦法,做好項目相關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11月16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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