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體藝〔2020〕12號
各區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北京陽光少年藝術團建設,根據《北京陽光少年藝術團管理辦法(試行)》中關于“陽光藝術團每三年接受一次新承辦團申請并對原有承辦團資格進行驗收”的要求,市教委定于2020年11月開展對北京陽光少年藝術團原有承辦團驗收和新承辦團申報評審工作。現將《北京陽光少年藝術團評審和驗收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落實。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10月12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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