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502號
各區教委,各中等專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7〕35號)、《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教體藝〔2008〕2號)、《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教政法〔2019〕11號) 、《北京市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和《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風險管理,現將2019-2020學年度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經公開招標,2018-2021學年度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
責任保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財險”)承保。其中東城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順義區、延慶區及中等專業學校由人保財險承保;西城區、海淀區、通州區、昌平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區、燕山地區由太平洋財險承保。
一、投保程序
(一)中小學、幼兒園投保校方責任保險所需材料
1.區教委所屬中小學、幼兒園
(1)加蓋區教委公章的區教委所轄中小學、幼兒園校方責任保險名冊(在冊學生人數截止到9月30日);
(2)投保單(加蓋區教委公章);
(3)區教委與確定的承保機構簽訂的協議書(一式4份);
(4)保費(5元/生)。
2.經各區教委批準辦學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幼兒園
(1)加蓋學校公章的中小學、幼兒園校方責任保險名冊(在冊學生人數截止到9月30日);
(2)投保單(加蓋學校公章);
(3)學校與確定的承保機構簽訂的協議書(一式4份);
(4)保費(5元/生)。
(二)中小學投保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所需材料
1.區教委所屬中小學
(1)加蓋區教委公章的區教委所轄中小學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名冊(在冊學生人數截止到9月30日);
(2)投保單(加蓋區教委公章);
(3)區教委與確定的承保機構簽訂的協議書(一式4份);
(4)保費(5元/生)。
2.經各區教委批準辦學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
(1)加蓋學校公章的中小學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名冊(在冊學生人數截止到9月30日);
(2)投保單(加蓋學校公章);
(3)學校與確定的承保機構簽訂的協議書(一式4份);
(4)保費(5元/生)。
(三)中等專業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所需材料
(1)加蓋學校公章的北京市中等專業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名冊(在冊學生人數截止到9月30日);
(2)投保單(加蓋學校公章);
(3)學校與確定的承保機構簽訂的協議書(一式4份);
(4)保費(校方責任保險5元/生,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5元/生)。
二、有關事項
(一)按照市教委、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北京市基礎教育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的通知》(京財教育〔2015〕2044號)規定,區教委所轄中小學、幼兒園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費用在基礎教育公用經費中列支,由各區教委負責統一支付。
(二)中等專業學校保險費用由中等專業學校承擔。經各區教委批準辦學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幼兒園,保險費用由舉辦者承擔。
(三)按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各區教委、各中等專業學校和經各區教委批準辦學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幼兒園在協議期內應與負責本區、本學校中標的承保機構簽訂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協議并及時投保。
三、工作要求
(一)投保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是完善校園風險防控體系、保障學校及學生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落實《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區教委、中等專業學校、中小學和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加強監督,嚴肅紀律,認真組織好投保工作,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分析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二)各區教委、各中等專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校方責任保險的宣傳,宣講校方責任保險的目的意義,解讀校方責任保險的政策條款,讓每所學校都知曉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進一步增強學校的責任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保險意識,會合理利用保險手段化解辦學風險。
(三)各區教委、中等專業學校、中小學和幼兒園要堅持積極預防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平安校園建設,有效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不斷提升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四)為及時有效發揮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作用,保障學校和學生合法權益,各區教委、各學校要確保按時足額繳納保費,原則上應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區、本校校方責任保險及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投保工作。
(五)各區教委應在投保工作結束后,認真總結本區工作開展情況,就本區已投保學校數量(含社會力量辦學)、學生數量、投保金額,未投保學校情況(含社會力量辦學)及原因分析,政策宣傳覆蓋情況,典型案例及分析,問題建議等內容,形成總結分析報告。于11月10日前,報送北京學校后勤事務中心。
四、聯系方式
北京學校后勤事務中心聯系人:陳娜;
聯系電話:51686949。
太平洋財險聯系人:許興華;
聯系電話:83506258,18618203041。
人保財險聯系人:丁乙;
聯系電話:13466618818。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9月26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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