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480號
各相關區教委:
教師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是否具備從事教師職業所必需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的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3〕157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京教人〔2014〕13號)文件精神,規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提高考務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學化水平,確保考試質量,加強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化考點考場的使用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北京地區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務組織和有關考務工作。隨著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政策的調整,北京地區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人數不斷增加,原有考點、考場已經不能滿足考試需要。經研究,決定在東城區等9個區增設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點、考場。設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點的相關區教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配合北京教育考試院做好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相關工作。
二、各相關區教委要把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列入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積極配合,周密部署,選擇符合要求的考點、考場,選聘負責任的監考教師,協助北京教育考試院完成我市教師資格考試的組考工作。組考經費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劃撥相關區教委。
三、各相關區教委在保障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依法加強教師資格考試保密管理,充分發揮我市現有的標準化考點、考場等教育考試資源的作用,確保考試工作的安全、順利開展。
請相關區教委填寫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點信息匯總表,于9月18日前報送至北京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辦公室(聯系人:何淼淼、宋戍;聯系電話:82837289、82837370)。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9月16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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