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9〕247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
按照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和宏志班補助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教財〔2016〕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參照目前市民政局有關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根據當前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具體情況,現就做好今年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和條件
按照《管理辦法》,參評獎學金的學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1.學生在2016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學,且在校期間品行良好、關心集體、樂于助人、學業成績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良;
2.學生屬于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享受生活困難補助家庭子女、享受社會優撫待遇家庭的子女、烈士子女、孤兒的范圍。
現已在北京宏志中學、廣渠門中學宏志班及其他區舉辦的“宏志班”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二、評選時間
2019年普通高中獎學金推薦、評選工作即日起至6月20日結束。各區需在6月25日前將2019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獲獎名單(附件2)加蓋公章傳真至市教委,同時發送電子版至聯系人郵箱。
三、獎勵名額分配
2019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名額為2600名。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結合目前全市高中在校學生分布情況及實際需求等因素,各區獎勵名額分配如下:
區 分配名額 區 分配名額
東城 140 順義 170
西城 180 昌平 120
朝陽 150 大興 140
海淀 400 平谷 210
豐臺 90 懷柔 180
石景山 50 密云 240
門頭溝 100 延慶 160
房山 120 燕山 20
通州 130 總計 2600
四、推薦及評選程序
各區原則上要按照分配名額等額評選。學校組織評選過程中,要按照報名推薦、審核評定、確定名單、全校公示、上報等流程。要認真填寫《2019年北京市宏志獎學金推薦、審批表》(附件1),并在“學校推薦意見”欄中對學生德、智、體等各方面情況寫出鑒定意見,同時要對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作簡要說明;區主管部門在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推薦意見及相關證明進行嚴格審核后,填寫評審意見,加蓋主管科室公章后備案。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要將《管理辦法》傳達到轄區內每所高中校和每位高中學生。各高中校及各個年級符合條件的學生都有享受這項政策的權利。
(二)各區要隨時對學校的評選過程進行指導監督,確保評選過程的公正、公平、公開。
(三)各區在本次評選中若有名額增減,需向市教委做出正式書面報告。若需在下一年(2020年)對本區域的獎勵名額進行調整,請在2019年9月10日前,書面上報申請,以便我委進行工作統籌,確保名額不浪費。
(四)按照有關財務政策要求,獎學金發放須有嚴格手續和規范清單(附件3),發放時盡可能避免出現代領情況。
(五)獎金發放時間,待專款到位后由市教委財務處另行通知。各區教委中教科要及時與本區財務科聯系并落實。
本通知電子版可登陸bjsjwtongchou@126.com下載,密碼51994913。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6月3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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