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現場考試場地器材設置規范及項目考試規則(試行)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方案的通知》(京教體藝〔2021〕31號)要求,自2024年起,北京市初三年級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現場考試內容調整為4類22項,具體包括素質項目Ⅰ(2項)、素質項目Ⅱ(8項)、運動能力Ⅰ(5項)和運動能力Ⅱ(7項),每名考生考4項,其中每類考1項,總分為30分。經市教委批準,現將《北京市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現場考試場地器材設置規范及項目考試規則(試行)》予以公布。
北京教育考試院
2023年4月7日
《北京市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現場考試場地器材設置規范及項目考試規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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