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及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采取線上審查的形式進行。
(一)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提供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的電子版照片,由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招考簡章中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線上資格復審。線上資格復審具體安排由招錄機關電話通知,或詳見招錄機關網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
報考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電子版照片。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所獲獎勵證書電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卡)電子版照片。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電子版照片。
參加本市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電子版照片。
2.
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并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電子版照片。
3.
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符合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條件的,須提供本條第1款所列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
4.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和面向殘疾人職位考生,除按所報考職位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電子版照片外,還需提供參軍入伍經歷證明和職位要求殘疾種類對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電子版照片。
(二)注意事項
1. 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確保按時參加線上資格復審;
3. 考生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電子版照片圖像應清晰可鑒,照片文件名與材料內容保持一致,已在報名環節提供的材料,資格復審時不需再提供;
4. 對于資格復審暫不能提供部分材料電子版照片的,考生可與招錄機關溝通后,約定時間另行提供,但不應晚于體檢、考察結束時間。
二、確定首批面試人選
根據考生線上資格復審情況和招考公告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首批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名單。該名單擬于2023年3月1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