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體育現場考試免考考生類型:
第一類: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應當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后,現場考試以滿分記錄。
第二類: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而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不能參加現場考試,現場考試成績按照總分(30分)的60%記錄。
第三類: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場考試的考生,現場考試成績按照總分(30分)的60%記錄。
免考考生需填寫《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學科現場考試免考申請表》,經家長簽字、學校醫務人員和學校負責人初審后,報區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審定。
注:此方案從2023年9月1日升入九年級的學生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