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汽車限行規定政策
北京本市的新能源汽車不限行,外地的新能源汽車仍然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目前只有本市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不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其他新能源汽車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