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結婚登記跨省通辦需要什么材料?
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為北京的,辦理結(離)婚登記,除提交《婚姻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注意:居住證過期的,應當在預約前到發證機關辦理簽注換發手續。
特殊情形:
現役軍人與經常居住地為北京市的內地居民選擇在京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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