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離婚證補辦申辦條件及材料
預約平臺:北京民政局官網
申辦條件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或婚姻登記證上的個人信息與現持有的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個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
(一)內地居民攜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為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戶口簿、集體戶口本人頁、戶籍證明原件)。
(二)現役軍人攜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為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
3、《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三)港澳臺居民攜帶
1、有效的港澳臺居民身份證;
2、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四) 華僑攜帶本人有效的中國護照。
(五)外國人攜帶本人有效的護照。
(六)離婚登記查檔證明
補領離婚證書應提交原離婚登記查檔證明。
(七)身份證件號發生變化的應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件號碼變更證明
(八)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的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原結婚登記時為內地居民,現為港澳臺居民、華僑的,提交戶口注銷證明;
2、原結婚登記時為內地居民,現為外國人的,提交戶口注銷證明及入籍證明(所在國出具的入籍證明應經過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提交非中文文本的應同時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譯件);
3、原結婚登記時為內地居民,現為軍人的,無需提交證明;
4、原結婚登記時為軍人,現為內地居民的,無需提交證明。
(九)以上證件、材料原件均需A4紙復印件1份,建議您提前準備;
(十)離婚證件照
本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2張。原離婚登記時間超過1年的,應重新拍照。
》》北京離婚證補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