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離婚證補辦指南
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離婚登記;
2、該離婚登記在北京市或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該關系;
4、離婚證遺失、損毀或不一致。
辦理材料
1、身份證:雙方身份證原件
(一方是境外一方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離婚證: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3、離婚登記證明: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離婚登記記錄證明(查檔證明)
4、照片:本人兩張兩寸(3×4cm)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3、補發
.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北京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及電話
辦理費用及時限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符合補發條件的,當場補發離婚證)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