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最新二胎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書面表示自愿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并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
依照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于二十八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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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最新二胎政策補充說明
(一)第一項“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北京市計生委、北京市衛生局合發的《北京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管理辦法》(京計生委發[2002]47號,以下簡稱《辦法》)執行。
(二)第二項“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應查驗夫妻雙方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申請生育的夫妻,其父母原有兩個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在未生育或收養子女前死亡的,可以按此項生育政策執行。
(三)第三項“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指這對患不孕癥的夫妻結婚五年、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未借助人工輔助手段又自然懷孕的。這對夫妻,須出具指定醫療機構的不孕癥診斷證明和民政部門的收養登記證。
(四)第四項“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其子女數按再婚前夫妻雙方累積生育和收養子女現存活數計算,包括生育后送給他人收養的子女。再婚夫妻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必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歷次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及其再婚證明。
(五)第五項“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從自治區及有陸地邊疆的省調入的少數民族職工;
2、夫妻雙方均系少數民族,壯族除外;
3、調入北京時只有一個子女,并持有調出地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因當地少數民族政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證明;
4、第一個孩子已滿三周歲或女方年齡滿28周歲;
5、當事人戶口遷入北京后,一年內懷孕的,更換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一年內未懷孕的,按北京市生育政策執行。
(六)第六項“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此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及其配偶均系農村居民;
2.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并且依法生育一個子女;
3.其他兄弟未生育、收養子女;
4.其他兄弟簽訂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協議書,并經公證機關公證。
5.其他兄弟有下列情況之一:
(1)婚后同居五年以上,女方年齡在30周歲以上,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為“不孕癥”的;
(2)夫妻一方患有嚴重影響下一代健康的遺傳性疾病不允許生育,且一方實行絕育手術的;
(3)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確系嚴重智力障礙或生殖系統等嚴重殘疾,不宜或不能生育的;
(4)40歲以上未婚的。
(七)第七項“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書面表示自愿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這對夫妻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均為農村居民;
2、男到女家落戶;
3、負責贍養老人;
4、本人及其他姐妹均為農村居民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生育的行為,同時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定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協議書;
5、被贍養的父母均為農村居民,如父母死亡則不再照顧生育。
(八)第八項“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北京市人口計生委和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京人口發[2004]9號)執行。
(九)第九項“在深山區長期居住并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的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要求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夫妻二人及其生育的第一個子女均為農村居民;
2、 夫妻在深山區連續生活、居住三年以上;
3、 在深山區從事養殖、種植業等農業生產;
4、 家庭生活困難較多;
5、 深山區農村居民,夫妻戶口均應在附件二確定的《執行深山區生育政策的行政村名單》的范圍內。
三、北京二胎準生證辦理流程
申報材料一覽:
1、《再生育一個子女申請審批表》(下載.doc)
2、《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當事人情況調查表》(下載.doc)
3、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現役軍人無須提供;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戶口本地址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4、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提供軍官證)
5、結婚證(再婚的需提交離婚材料)
6、夫妻雙方存檔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外省市戶籍的,須提供外省市戶籍地出具有效期內(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三級婚育情況證明) (下載.doc)
7、女方為軍人的,須提供女方部隊師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女方婚育情況證明
8、第二個子女已經出生的,須提交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9、依法收養過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不孕癥診斷證明
10、一孩病殘的,需要提交西城區病殘兒醫學專家鑒定組開具的《北京市區(縣)病殘兒醫學鑒定結論通知書
11、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需出具雙方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另外還需要雙方父母檔案所在地出具獨生子女證明(申請人父母為外省市戶籍的,需要父母戶籍所在地出具三級婚育情況證明); (下載.doc)
12、喪偶的,需要提供與原配偶的《結婚證》、、原配偶的死亡銷戶證明或加蓋死亡章的戶口本;
13、夫妻雙方均為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的,需要出具調出地區(縣)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證明
14、退回的第一個子女《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和退回獨生子女費單據的A4紙復印件。
四、北京二胎罰款
北京市非法二胎罰款最新規定:
1.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二胎)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夫妻相加雙倍計算);
2.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3.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征收。
2013年北京非法二胎罰款數額:20萬-40萬元
2012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469元,則北京2013年超生二胎罰款金額最低為20萬元起。在北京大興清源路社區,基本上是按街道人均收入的3倍執行,交20萬元的罰款就可以。但是在北京市區如朝陽區等,據知情人士透露,沒有4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二胎可能生不了。而且,若是女方的戶口不在北京,那么孩子的戶口也進不了京。不過,若是趕上人口普查時期,北京的罰款會有一定的減少。家在海淀區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趕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時(2010年),超生第二個孩子,繳了19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