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8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3名)》已于2018年2月8日發布,本次衡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對象:
1、2017年、2018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本市戶籍(含報到證派往我市;含戶口遷移證派往我市)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18年2月7日之前(含2月7日)有效。
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詳見《衡水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報名年齡要求:1983年2月7日至2000年2月7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條件;
6、“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條件:符合崗位要求、本市服務基層項目(含本市戶籍外地服務基層項目、外地戶籍本市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7、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8年2月 7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