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 使用效率,2015年10月8日起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相互配合,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
北京《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全文內容
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內容解讀
【北京公積金專題】
北京異地貸款條件
- 在京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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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已全面實施 貸款流程相應簡化
外地繳存公積金的可在京異地貸款買房的人員: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同時發布通知,從即日起,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的中央單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
所需材料:職工需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借款合同和《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網點辦理,同時簽署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
北京公積金異地貸款在京買房相關詳情
關于外地繳存公積金的北京戶籍人員在京購房異地貸款操作的通知
- 異地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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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須在其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北京公積金異地貸款開具繳存證明流程
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利好
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政策內容(附實操守則)
北京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指南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熱點解讀
異地貸款購房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北京公積金異地貸款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操作流程及新政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