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屬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應按照以下要求辦理:
(一)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80%。
(二)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實際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的70%。
(三)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有1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或1條購房提取記錄,符合第二套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仍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從貸款額度方面,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即不超過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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