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說明: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管理中心內部不同單位之間的轉移。北京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即是指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北京市內不同單位之間的轉移。
辦理條件
1、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從一個單位轉移到另一個單位;
2、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北京市內轉移。
辦理材料
- 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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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 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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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集體轉移時提供
- 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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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復印件
注:職工個人去辦理轉移手續時提供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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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單位辦理
1、轉出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到開戶管理部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集體轉移時,還須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系統可自動為職工在轉入單位開立新的個人賬戶,賬戶狀態為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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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單位辦理
轉入單位也可到轉入單位開戶管理部為其辦理內部轉移手續,《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上加蓋轉入單位的預留印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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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
如遇特殊情況職工個人需辦理轉移業務時,職工個人須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管理部接柜人員審核有關材料,無誤后錄入系統,辦理轉移,打印《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蓋章后退職工個人,一份由職工個人簽字后與相關材料一同由管理部留存。
辦理地點
- 開戶管理部
注意事項
1.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即要求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
2.因工作調動辦理轉移的,轉入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先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機系統中身份證號為假號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須先通過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身份證號后方可辦理轉移。